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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集体农业再评价

2012-9-1 01:34| 发布者: 玉表| 查看: 8261| 评论: 1|原作者: 布拉莫尔|来自: 人文与社会

摘要: 三十年前关于中国集体农业似乎有了定论,这一定论在今天以各种各样的"常识"、"据说"、"好像"、个体见证的形式存在,成为很多人不假思索的思维定式。布拉莫尔多年从事中国农村和中国经济发展的研究,他著作中的这一章集三十年来中国集体经济研究之大成,多方位地评价集体经济的成就和失 败,以翔实的数据进行论证,但又不简单地迷信数据,而是对各数据背后的方法论和技术处理都有清醒的认识和评价。 ... ... ...

第一,集体农业由三层结构组成: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表7.1)。公社最初是非常大的,包括约24000人,但在饥荒后,减少到更便于管理的 7000人。此后,由于人口增长、人民公社的规模增加,到80年代初,平均规模有15000人。但是,在行政体系上,进行基本结算的单位是生产队,负责组 织生产、分配工分(和工分的收入)。特别是在60年代,这种功能有时也在生产大队的级别上开展了。然而根据经验这种做法通常行不通,因为这几乎取消了工分 的价值(工分是根据整个大队的平均计算的)与实际工作量的关联。1963年的时候,这样的生产大队增长很快。到1981年时,通常包括约三十户,或者 136人。不过很显然,在整个毛泽东时代,生产队是相对较小、容易管理的单元。

第二,顾名思义,集体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土地、耕畜和大型农 机设备归集体所有而不是个人所有。然而,在毛泽东时代的晚期,家庭被允许经营自留地(小菜园),他们可以自由进行种植,但是人们经常用它来种菜,并提供饲 料养猪或母鸡。这些自留地的大小随时间推移而不同,在激进的时期,他们完全不被允许;然而,70年代末,由于人口的增加,以及作为反对集体化的活动,自留 地的平均规模趋于增加。额外的土地通常被分配给人口较多的家庭,因此这项措施刺激了人口生育(Potter和Potter 1990: 112)。

第 三个特点是,收入的分配基于工分。在一年收获之后,每个工分的价值被确定。当使用计时方法时,男人每日工分几乎无一例外地比女性要高;当使用计件方法时, 男人产的每件产品的工分要高于女性生产的产品。大多数工人一天获得7至10个工分。在繁忙的种植和收获时期,一天的工分数目可以到 12-15(Hinton 2006),不过这样的时期很短。在Potter和Potter(1990:120-2)的研究中,1979年一级的男性每天获得10个工分,四级的女性 获得7.3个工分。在一个村庄中,1966年的工分数目范围可以从5至10。但到70年代初,为避免农民之间的冲突(Unger 2002:86)这个范围已经缩小到了9至10。

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农业的工资因时间和地点不同变化很大。在毛泽东时代的后期,集体农业 的社员的工分经常根据他们的性别和对(生产的贡献)而固定。这个量根据他们的性别和生产情况(计时方法),或按照完成特定的工作量(计件方法)而给定。两 个系统在同一村庄同时出现的情形并不罕见。许多人的工分根据完成工作决定,另一部分人得工分根据劳动级别给定。在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大寨系统经常被 使用。每个人的工分由生产队队员开会决定。这个公开的考绩制度需要工人对于自己贡献有一个自我评价,然后其他团队成员也进行评估,最终经过讨论决定每个人 工分。大寨系统还涉及道德或思想层次的考虑。它不仅仅根据工作量,也根据对集体事业的投入程度来做决定。这样,一个较弱的团队成员仍可能收到的较高的工 分。大寨系统还有优点是经常举行会议。在江西高村的实践过程中,考勤员记录每天每人出勤的状况去定粗略的工分。每年根据技术、力气和态度决定每人的工分 数,并添加到考勤记录中。这样每年只决定一次,极大地降低了评估强度(Gao 1999:61-2)。

三、理论问题:集体农业与家庭耕作的对比

集 体农业仍然是最有争议的农业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是强制性的。不同于合作社,集体农业的会员制是强逼性的,它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限制了成员的自 由。有理由认为集体农业和欧洲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相似。有人进一步指出,集体化的尝试是徒劳的,因为它并没有提高产量。最后,集体农业所谓的主要优势--便 于机械化--在贫穷国家是不适用的,因为这些国家首先就缺乏生产拖拉机的工业能力。

然而,支持集体农业的论据非常强有力。首先,合并土地后减少了土地浪费,比如以前的地界、小路和不必要的灌溉渠道。第二,它促进新技术的迅速推广。第三,最重要的是,推动集体劳动使大型灌溉项目的建设成为可能,同时推动农村工业的发展。

反对集体化的论点

对 集体化的主要批评之一是:这是早产儿。很少有人会否认,技术进步节省了劳力,解决了监督和控制的问题,这也是美国、加拿大的大型农场利润丰厚,以及发展中 国家的发达地区大农场耕作比贫困地区更有效率的原因。在中国同样可能取得成功。然而有人认为,在1955-1956就进行集体化为时过早。当时的中国是根 本不可能实现机械化的,因为中国的工业能力还不发达,工业生产无法满足对农资的需求。此外,在中国实现机械化的难度要超过北美地区,因为在中国种植的水稻 生产生长在水田中(Bray 1986)。有人认为,在中国需要坚持小规模的家庭耕作,直到时机合适再实行大规模的机械化。

对于很多"马 克思主义理论"来说,在生产力还不够发达时,不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列宁本人对此有过著述(参见列宁1919和1923年的著作)。列宁在1919年联共 (布)八大的讲话说到拖拉机生产在集体化过程中改变中农的重要性:"在共产主义社会,只有当我们缓解和改善自己的经济条件时,中农才将是我们这一边的。如 果明天我们可以提供十万台一流的拖拉机,同时为他们提供燃油,配备司机,中农肯定会说'我支持共产主义'。但是大家也非常清楚地知道,目前这是纯粹的幻 想。"相比之下,列宁1923年关于合作化的讲话中强调了过渡时期(列宁称之为"文化革命")的重要性。他称这是一个漫长的过渡时期,在此期间,农民将获 得技能和读写能力。列宁所阐述的观点是,机械化应该先于集体化。一个贫穷的国家在推行集体化之前,需要首先创建机械化的必要条件,建立生产制造机械设备的 能力。苏联在1928年并没有达到这个条件,因此过渡到集体农业还为时过早。塞尔登提到(1988:60):

1929年苏联开始推行集体化之时,农业机械化并没有实现(事实上集体化的技术、行政和社会的准备都没有妥当)。这种做法违背了列宁的著述。集体化不是基于农民意识到集体农业的效益,而是通过国家力量强制执行。

 

1955-1956 间中国迅速实现集体化。城市工业发展迅速,但其重点是为除农业外的生产提供生产资料;农村工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机械化并不是一个现实可行的选择,集体 化在此时是毫无意义的。实行集体化将降低产量,而且在没有实现机械化的情况下,劳动力也难以得到释放。

人们认为除了机械化之外,集体农业 没有什么其他方面的优势。人们普遍相信土地规模和产量之间存在的反比关系。小块农田的收益率比大农场要高,因为他们的劳动更加密集。在贫穷的国家,劳动生 产率可能低,但劳动力并不稀缺;土地资源却很稀缺。对于这些国家,在小农田上最大限度地提高产量,是增加农业产量的理想机制。本质上来说,这里提出了土地 规模会造成劳动监督和控制的问题。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农场管理一样,中国的集体农业劳动力不够密集,压抑了土地效率,降低了生产率(Griffin等 2002:286-7)。中国的案例进一步证明了土地规模和土地生产力之间的反比关系。更全面的实证请参考Berry和 Cline(1979),Cornia(1985)和Ray(1998:ch.12)。

支持集体化的论点

然而,事实上,反对集体化的论点并没有像前一节的论证所表明的那样明确无疑。此外,批评意见往往忽视了集体农业的优势。

一 方面,大家普遍认为,尽管之前的学者力图使我们相信产量和农场的大小之间存在反比的关系,这种关系难以在现实中确立。经验上的证据尤其存在问题。过多的研 究着眼于土地生产率,而我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全要素生产率。然而,用以计算全要素生产率的方法也存在问题。同样重要的是,这里存在严重的归一化问题 (normalization problem)。观察到的产量的不同往往反映了土质、灌溉设施和信用保障上的差别,以及耕种方式,或者是成本(产品)价格上的差别,而非规模本身的经济 或不经济。以下的事实又和这些问题复合在一起,即往往选择大型的管理型农场和小型的家庭农业进行比较,而不仅仅是在规模上的比较。由于上述的种种困难,对 很多国家的研究得出的是尚无定论的结果(Dyer, 2004; Khan 2004; Ray 1998: 453-7)。有意思的是,甚至Buck (1947: 34)也意识到了战前中国的家庭农业太小了:"在中国,至少80%的农业生产单元在规模上太小以至于不能构成经济单元"。集体化使得(我们很快会看到)利 用规模效应变得可能,因而使得劳动力能被用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工业化上。不仅如此,它还使得在家庭耕作范围内无法实现的更大空间的专业化成为可能,从而 带来产量的提高(Chinn 1980)。

其次,很多证据表明,新的种子品种以及技术在合作社比在家庭耕作方式下传播得更为迅速。在50 年代早期,中国成立了一个农业研究系统,专门研究农业品种,但是在50年代,大多数的新品种是从国外引进的,或者是在1949年以前就已经研发的。事实 上,国外进口的种子占有很大优势,以至于它们逐渐主导了耕种方式(Stone 1988a: 790-1)。集体化使得这一切开始发生变化。在1957年,拥有近14000个农业技术推广站的网络在全国建立起来,作为补充的是1400个种子站和 1900个育种示范站。到了1979年,上述三类科技站的数量分别达到了17600个,2400个和2400个(SSB 1984: 189)。这一用于农业研究和发展的新系统逐步开启了新的本地品种的研发。与此同时,进口并没有被取消,在1972-1974年间,从墨西哥进口了大量的 矮杆小麦的种子,广东省则引进了国际水稻研究所在菲律宾研发的种子,而巴基斯坦也提供了一系列的优等幼苗。然而,事实证明,很多国外进口的种子不能适应中 国的生长条件;墨西哥的小麦就是一例。它间接地帮助了中国的育种计划,但是,新品种在70年代的迅速推广主要得益于中国的研究系统。现在普遍认为,一位居 住在湖南的中国科学家,袁隆平,在1974年发明了世界上第一个真正的杂交水稻品种。一般而言,正如Stone (1988a: 795-6)所说:

不像在50年代,中国新品种的成功不是来自于进口,而应归功于在全国范围内的强大而且广泛复杂的农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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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远航一号 2012-9-1 03:52
很好的文章,资料、内容详实,相当程度地论证了社会主义农业的优越性,值得重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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