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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集体农业再评价

2012-9-1 01:34| 发布者: 玉表| 查看: 8258| 评论: 1|原作者: 布拉莫尔|来自: 人文与社会

摘要: 三十年前关于中国集体农业似乎有了定论,这一定论在今天以各种各样的"常识"、"据说"、"好像"、个体见证的形式存在,成为很多人不假思索的思维定式。布拉莫尔多年从事中国农村和中国经济发展的研究,他著作中的这一章集三十年来中国集体经济研究之大成,多方位地评价集体经济的成就和失 败,以翔实的数据进行论证,但又不简单地迷信数据,而是对各数据背后的方法论和技术处理都有清醒的认识和评价。 ... ... ...

当然,如果我们接受了偷懒很常见这一说法,这其实意味着到70年代末,中国劳动力已经出现相当的富余,因为那以后,日常工作中相当一部分农业劳动力 闲置,而农业生产已经足以满足中国的人口和工业的(基本)需要。当然就业不足之说部分地是虚幻的,集体农业之外的时间有一部分用在了私人副业生产中。正如 我们先前所指出的,把私人自留地、副业的产量包括在农业数据里面,不仅将提高总产量,并会相应地使生产率的各项指标有所提高。不过一些就业不足是以闲暇的 形式出现的,从韩丁的引文中可以明确看到这一点。去集体化和改善部门间的贸易条款的作用是为了消除这种就业不足;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劳动投入(以小 时计算)都有增长。在第二次土改中,一切都依靠家庭承包了。

图7.5.bmp

图7.5 集体农业下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趋势

因 此,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包产到户看起来很悖论,因为它对工业化造成了损失。它确实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然而,这是通过鼓励在家庭耕作的工作中更努力 工作达到的,它使得劳动力的解放更加困难,因为劳动力被更牢固地锁在了土地上。而且,按照任何合理的定义,这都是没有很好地利用劳动力,因为农业劳动力的 边际生产率相比在农村和城市产业中而言要低得多。消除就业不足确实提升了农业生产,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是不为零,但把这种低生产率的劳动力从农业中抽 去而投入到工业部门当中对中国会更有意义。

事情恰恰是这样发生的。劳动力释放的过程,在毛泽东时代就已开始。Huang(1990)认 为,历史进程的反复--劳动力越来越多地应用到基本上是固定供应的土地上--在70年代末结束。一部分是因为人口增长放缓,它已不再可能按60年代的速度 进行。但更根本的是,人们普遍认识到,农村工业化是摆脱贫困的唯一可行的途径,这导致由县市(县级)和人民公社和大队创建新的农村产业。到70年代初,这 一农村工业化进程开展地如火如荼(Bramall 2007)。这在中国先进的地区进展地尤为迅速--尤其是江苏和浙江两省--到70年代末,这些地方农业大步增长的空间已十分有限。在 Huang(1990:242)研究的松江县,水稻产量在1979年达到顶峰。众所周知在80年代,中国乡镇工业起飞,在此过程中,同时促使农村摆脱贫困 和劳动力的释放。

从农业劳动力规模的数据中可以得出这些趋势。1965到1981年间,农业劳动力的规模增加了约60万到近300万工 人。然而,其所占总的劳动力的比例从82%下降到68%;随后便是释放劳动力的明证。在1991年农业劳动力的绝对规模达到顶峰3.81亿,但只占当时劳 动人口的60%,2004年已下降到47%(SSB 2005a:7)。释放劳动力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工业部门的发展,它提供了比较高的工资。该部门的真实规模很难衡量,因为我们应包括所有县级工业,可是,这 些数据并不存在(not readily available)。但在1978到2004年间,仅乡镇企业就业人数就从2800万飙升至1亿3900万,此外在2004年还有3000万工人在乡镇 企业和各种(不只是工业)组织(Bramall 2007:58,78)中工作。乡镇企业能够飞速发展壮大这一事实本身就是对中国农业的赞扬,提高产量的同时还能不断提供劳动力。

然而, 即使在80年代和90年代工人的人均产出上升,劳动生产率低下仍然是中国农业的基本特征。如果衡量人均附加值,在90年代末中国的劳动生产率只有澳大利亚 的十分之一,甚至还达不到--如果按照美国的统计数据(OECD,2001:75)。总之,虽然在单位土地面积产量方面取得巨大成功,中国却未能解决劳动 生产率低下的问题,这种失败已经限制了其释放出更多的劳动力用在其他经济部门。我们会在第10章讨论这个问题。

C)全要素生产率

到目前为止讨论的生产率指标都是局部衡量标准,这是其主要局限性。比如,如果中国相对较低的劳动生产率仅仅反映其他国家的每名工人可以更充分使用资产,那么我们并不能断定中国的农业是低效的。我们需要一个更广泛衡量效率的指标。

常 用的标准之一,当然是全要素生产率(TFP)。这里的数据显示了集体农业和家庭联产下农业部门表现的鲜明对比。毛时代集体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在1955年与 1981年间经历了每年超过1%的下降趋势(Wen 1993: 27,33)。此后有一个突变。1981年至1989年间,全要素生产率增长6%,1981年至1996年近每年4%速度增长 (OECD,2001:73-5)。

然而,这些估计在各个方面是存在疑问的。Wen(1993)的做法是有问题的,因为他用播种面积(实 际上上升了),而不是耕地面积(实际上下跌了)作为其土地投入的计算。这种做法把播种面积的增加仅仅视为土地投入的增加,而没有视为技术进步过程(提高复 种指数)。因此一些其他学者选择使用可耕地作为土地投入的指标(Fan,Zhang 2006)。此外,分配给要素的权数(weight)是非常随意的,这也是必然的,因为价格数据与边际成本关系不大。例如,在Wen的文献综述中 (1993:27)中,劳动投入权数被设定在0.12和0.50之间。Fan和Zhang最近的一项研究(2006:143)把劳动权数设定为0.42, 这与Wen的0.35没有太大不同,但是他们的研究把土地权数设置为0.20,而Wen的设定为0.36。土地和劳动力的相对权数是很重要的问题,因为劳 动投入的趋势是增大(至少在人头上),但是耕地面积的趋势是下降。另外一个事实是,如果我们排除去集体化的过程, 后毛时代体制的纪录在1985与1996年之间的增长率并不乐观;用Wen的方法,全要素生产率增长以81-96年来算每年为3.8%,而以85-96年 来算则降至每年2.2%。

事实上,我们很可能把传统观念颠覆。在能得到的资料中,Fan和Zhang的研究无疑是最好的,他们得研究揭示 了结果是容易受到潜在假设的影响。通过使用Divisia权重(即权重每年随输入比例的变化而变化)和纠正虚报的渔业、畜牧业产量,他们相当可观地减少了 集体农业和家庭农业之间的全要素生产率的差距。他们得到的结果是,在1955年和1981年间TFP增长为0.3%,但在1981年和1997年之间只有 2.7%(Fan, Zhang 2006:146-7)。正如他们所说,即使1978年后增长是"可观的",他们也毫不怀疑"官方统计数据高估了总输出和输入,从而导致全要素生产率增长 的偏估。此外,官方数据夸大了农村改革带来的生产和生产率增长的影响"(Fan, Zhang 2006:149)。如果我们再假设自留地的产量没有被恰当地计算进1981年以前的产量数据里,那么如前所述,我们就得到这样一个结论,两个时期的 TFP增长率的非常接近。假如改革后的TFP不包括1981-85年的去集体化过程,因为这个过程中导致的TFP明显上升的重要原因是由于劳动时间的增加 而不是真正的效率增加,那么这一结论将得到加强。在这个过程中,家庭农业的优势被一扫而光。

 

五、中国集体化中的收入不平等

如果集体化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农业产量,它的第二个目的就是减少不平等,或至少防止两极分化。更确切地说,正如我们在第3章看到,党在1955年初夏关注的是,土地改革对削弱不平等还只是暂时的。到那个时候,不平等一直在增加,并且长期增加下去必然导致两极分化。

对 中国1955年情况的判断是否准确,这是有待讨论的。许多西方学者对1954年调查的证据的解释不那么消极(Nolan 1988; Selden 1988)。但毫无疑问,富农和贫农之间的收入差距在50年代中期(表3.7)持续存在。贫富差距部分反映在劳动能力和生产率方面。然而更主要的差异是在 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差异--土地、耕畜、农具、车辆的所有权。根据是Shue提供的材料(1980:282-3):

富农取得更多的收入主要不是由于优越的栽培技术和高效的生产率,而仅仅是其拥有更多的生产资料,特别是土地和劳动力的所有权。

这 一切都不足为奇,毕竟,土地改革方案是"把宝压在强者一方",其目的是要保存富农经济,以鼓励农民。但是这一有利于增长的政策所付出的代价是持久的不平 等。可以肯定的是,村庄内部的收入不平等会通过各种手段被控制(Shue 1980)。私人贸易不被鼓励。国家给新的生产者合作社提供低息贷款,希望这将鼓励富农加入他们的行列。农业税收是累进的。农村信用社建立起来使得贫农能 够获得低息贷款。供销合作社的建立有助于实现规模经济,并保证贫农和中农的产品能卖个不错的价格。然而,50年代中期的农业政策没能够把不平等程度降低到 土地改革后的水平之下。此外,合作社还遇到了相当大的阻力。富农担心他们会因与其他农民共用土地与设备而遭受损失。还有,合作社成员很不情愿接纳劳动力少 的家庭入社(Hinton 1983:140)。

1955-1956年执行集体化的决定表明,党不再满足于保存富农经济或接受将那些最贫 穷的农村家庭排斥在合作社外,因为该是改善贫富差距的时候了。并且相对于50年代早期中国农村的贫富差距,60年代和70年代经营的集体农业的结构能实现 更为平等的收入分配。从集体农业的内在机制来看,这种再分配意图是显而易见的。一天工作所得工分的差距比较小。土地、耕畜和工具都集中起来使得收入更加依 赖劳动力。私人商业和贸易机会被抑制,以此来消除农业生产以外的利润。并且公社内自留地不超过5%的总耕地面积,以限制副业方面的收入幅度。

此 外,集体农业力图减少导致不平等的另外两个原因。首先,农村教育和卫生保健的发展都使得最穷的公社成员的生产力提高了。因此,这些政策就使得之前无法劳动 或缺乏技能的农民能够得到更多的工分。由于劳动力是集体中每个农民潜在的关键资产,这点非常重要。教育,不出所料,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比方说,1983 年关于四川43个县的调查发现,文盲的平均收入是198元,而那些有高中学历的人赚282元(四川农村研究组1986:720)。因此,扫盲运动在毛泽东 时代的中国非常显著地缩小了收入差距。

第二,公社设立了社会保障体系,以确保即便是缺乏劳动力的家庭也不至于挨饿。部分做法是,不论个人 做多少工作,一律提供基本口粮。粮食不是赠送而是借贷;负债的家庭期望最终能够偿还其债务。但口粮,可以确保短期的生活困窘--生病或受伤导致劳动能力暂 时下降--不会产生可怕的后果。此外还给长期劳力短缺的住户提供了完备的补贴。这些"五保"措施(食品,衣物,住房,医疗和丧葬)早在1956年1月的全 国农业发展计划中就被定为集体化的目标之一。这些补贴措施保证了一些缺乏健康成员和没有补贴就无法生存的家庭的生活。

再分配机制在解决收 入不平等的净效应是很难判断。理想条件下,我们将比较1955年和1978年农村地区内部不平等。然而缺乏相关数据。发布的50年代初(Roll 1980)和70年代末(Adelman Sunding 1987;SSB 2000b)的农村基尼系数表明,收入不平等随着时间改变,变化不大;农村基尼系数保持在略高于0.2。然而,这些基尼系数建立在非常不可靠的调查数据的 基础上,特别是1978年,一些文盲家庭以及从事非农业的农村家庭没有被调查到(Bramall Jones 1993:46;Bramall 2001)。在任何情况下,基尼系数都将空间因素考虑在内,即它是一个既反映本地内部(村内部)不平等以及相互之间(村之间)不平等的函数。在毛泽东晚期 基尼系数变化很小这一现象很可能表明,在本地内部不平等的减少被不同地区之间不平等的增加所抵消(第9章中进一步讨论后者)。

我们可以通 过查看能得到的70年代晚期的农村调查来特别研究一下集体内部不平等现象。然而,这也有其局限性(Vermeer 1982)。许多的估计是基于分配式的集体收入,而忽略了自留地收入,而一般自留地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至少20%。由于没有理由认为私人收入以与集体收入 同样的方式进行了分配,任何分配式集体收入的分析都可能会产生误导。第二个局限性是,被调查的村庄缺乏代表性。因此很难在这些少量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一般的 结论。其他主要的问题是在70年代末随中国农村去集体化蓄势待发,收入分配在农村变化很快。更重要的是,私营商业和自留地的大小的限制被取消。因此,研究 者是否使用关于1977年或1980年的数据极为重要。

然而逻辑告诉我们,在毛泽东逝世的时候,按照世界标准中国农村内部的收入分配应该 是非常平等,因为两极分化的力量实在有限。所有这一切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改变,但不早于1977年。当时私营部门几乎不存在;公有制下的土地、耕畜 和工具,甚至家庭之间的劳动力差异的意义都大大减少了。产生持续不平等的两个主要原因是农村工业化和生产队之间土地质量的差异。在70年代,农村工业的发 展非常重要,因为务工的收入远远超过务农收入,并且数量很少。因此,在工业部门工作的农民享受了可观的收入,这拉高了不平等。此外,虽然团队内部分配公 平,但是毫无疑问,由于土地质量的差异,同一公社的大队、队之间存在不平等现象。平原上的一个生产队相比一个在山上的生产队就有很大的优势。然而,农村工 业化抑或土地质量的差异都不会在70年代产生戏剧性的效果。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工业化还比较有限,通常一个公社内部土地质量差异相对较小。因此,根据 Griffin的调查样本,到80年代初大队内部的基尼系数仅约为0.05(1984:44)。空间不平等的影响很大,但沿海县与位于喜马拉雅高原上县城 之间的差别远远比县城内部的差别重要。

记住这些条件,事实仍然是,目前可以得到的农村研究大多数都确认了公社内农村住户之间相对微弱的不 平等。Griffin编写过一份有用的研究汇编(1984:41),其表明大队内的平均基尼系数小于0.20。这些研究很少是令人信服的,他们大多是80 年代初的数据(当时的资料往往夸大70年代中期的不平等,当时农村工业还非常不发达),并且使人产生误解(如前所述),因为它们只涵盖分配式的集体收入并 排除私人部分的增长。在此还需要强调一下,集体化在减少空间不平等方面毫无作用,所以这仍然是影响70年代农村整体收入分配的关键因素。不过恰恰相反,没 有证据表明在村一级收入很不平等。尽管数据存在局限性,我们依然可以合理地得出结论,中国农村的收入分布比其在1955年肯定不会更不平等,很可能更平 等。因此集体化在避免农村两极分化方面相当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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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远航一号 2012-9-1 03:52
很好的文章,资料、内容详实,相当程度地论证了社会主义农业的优越性,值得重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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