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良先生把话说清楚 去年开始,对张宏良先生和乌有之乡的一些言行,我持反对看法,出于爱护左派最大的网站,一直是委婉提出意见。但是,张宏良先生和乌有之乡听不得批评,端正自己的言行,反而封锁不同声音,并想置批评者于死地。特别是,最近接二连三发表“锄奸”文章,在《打倒汉奸——中国大众民主运动的伟大宣言》、《伊拉克、阿富汗已经开始清算“汉奸”》和《为黎阳〈借外国刀杀中国人〉一文加的按语》文中,提出了很不好很危险的主张。 张宏良文中引述“最近美国出台了专门防范和惩处‘汉奸’的一系列法案,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爱国法案》和《国防授权法》,这两个法案的作用概括起来,就是剥夺‘汉奸’的所有人权,法律规定对‘汉奸’实行‘三不主义’——只要政府官员认为某人有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就可以采取各种措施,而不需要出示任何证据,不需要经过任何法律程序,不承认对方具有任何宪法权利。”并说什么这是“美国吸取了中国文化大革命的诸多大众政治原则,占据了当今世界政治文明的道义制高点(着重号是原文的)。诸如吸收中国文革大字报制度的“有罪推定原则”,吸收中国文革群众专政的“公民陪审团制度”,吸收中国文革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都使美国占据了世界政治文明的道义制高点。特别是美国把爱国主义变成法律,制定《爱国法案》,更是对毛泽东时代把爱国主义纳入政治生活范畴的发扬光大。” 张宏良借给黎阳《借外国刀杀中国人》一文加按语,提出“民间锄奸”号召,说“应该看到,当今汉奸势力已经强大到控制了媒体、金融以及行政等诸多部门,已经在党内形成了强大的汉奸文化,在这种情况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要想依靠官方锄奸是根本不可能的,也是根本做不到的。”“只能依靠民间锄奸了,只能依靠老百姓自己救自己了。” 对于张宏良这些非常错误的主张,我曾想委婉含蓄地引向正确道路。前天(12月23日)两次递交《以实际行动关注海量工人罢工》,同时两次致信张宏良,吁请组关注团去深圳,把《打倒汉奸——中国大众民主运动的伟大宣言》付诸实践。但是网站不发,张宏良不回信。昨天(12月24日)对《张宏良:为黎阳〈借外国刀杀中国人〉一文加的按语》文又两次提出评论说:“今天,张宏良先生又发表《为黎阳<借外国刀杀中国人>一文加的按语》,号召“民间锄奸”。我于14时30分许发评论问他为什么没有回复我昨天给他的两封信。并提出今天既然号召“民间锄奸”,那我们就首先到深圳去,把《张宏良:打倒汉奸——中国大众民主运动的伟大宣言》变为实际行动,我愿意同行!”但是,网站仍然不发表。 我认为,张宏良先生的严重错误言论和乌有之乡封锁不同声音的作法,是非常危险的,决不能听之任之。今天,我发此文,还是怀着爱护左派最大的网站的心情,只是提出问题。希望张宏良先生和乌有之乡反思自己的言行,及早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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