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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黄河文明到一带一路(第一卷第五章)

2023-5-16 04:05| 发布者: 井冈山卫士| 查看: 3999| 评论: 0|原作者: 李晓鹏|来自: 转载

摘要: 吴晓波说他想穿越回宋朝。这一点很明智,高级知识分子要穿越回到古代,就是宋朝最舒服;但是普通老百姓要穿越呢?宋朝就很糟糕。对内,官员们待遇丰厚、贪污腐败、横行霸道;对外,不断的丧师失地、年年巨额纳贡,这些成本全都要从普通老百姓头上出。

四、分封之弊

 

 

显然,本文的作者是更倾向于相信第二个的。

 

不过,即使第二个观点成立,也不是说诛杀功臣的动机完全不存在。作为一个专制皇帝,朱元璋在搞“家天下”方面是有私心的,而且私心还不小。最能体现其私心的,就是把他的二十六个儿子全都封王。亲王的俸禄是每年1万石,而一品官的俸禄一年才1000石,县令的俸禄一年才90石。

 

亲王们享有各种特权。朱元璋也会教育他们要勤俭节约、爱惜人民,但真的犯了错误,并不会像对待大臣一样刑罚伺候。最关键的是,亲王们还掌握兵权,负责守卫战略要地。可见朱元璋从制度设计上就对武将不太信任,只有把朱家的子孙都派到全国各地去镇守,把军队都掌握在亲儿子们手里,他才感到放心。

 

从这个角度来看,朱元璋在厉行反腐败的过程中,有没有“搂草打兔子”一样的顺便杀掉一些个让他不放心的开国功臣呢?这是有可能的。

 

在朱元璋的统治下,各种贪污腐败和特权行为都可以被揭发,唯独他的儿子们的特权无人敢言。洪武九年的时候,负责观测星象的官员禀报,星象有变,不利于国家。朱元璋就下诏请求大家上书提意见。大部分提意见的奏折都没事,五花八门什么意见都有。只有一个叫叶巨伯的人上书批评他:“分封太侈,用刑太繁”。说诸王的分封“城郭宫室亚于天子之都,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而且警告说“分封逾制,祸患立生。此臣所以为太过者也。”

 

这就触动到了分封诸王的问题,朱元璋看完勃然大怒,说:“这个家伙竟然敢离间我父子亲情,我要亲手用弓箭射死他。”后来叶巨伯被关进诏狱,迫害致死[1]。分封问题也就成了洪武年间最大的政治禁忌。

 

所以,要说朱元璋的反腐败完全就是为国为民,没有利己的动机,肯定不客观,也超越了朱元璋作为专制皇帝的历史局限。我们不能因为他大力反腐败,就把他描写成高大全一般的人物。

 

但是,我们又能不能就因为有这些问题就认为:整个洪武三大案的主要目标是为了诛杀功臣呢?我看也得不出这样的结论。

 

《明朝那些事儿》里面说:估计是朱元璋小时候吃苦太多,目睹兄弟姐妹饿死,所以特别心疼子女,生怕他们受苦。

 

这个心理推测有一定道理:父母吃苦长大,然后就过分宠爱小孩是常见的事。

 

不过,要是细说起来,朱元璋的分封也并不是完全的自私溺爱。

 

皇帝的儿子封王是历朝历代的制度。按照分封的规则,爵位顺序是王(亲王、郡王)、公、候、伯。刘伯温的诚意伯俸禄是每年240石,汤和的中山侯俸禄是1500石,洪武十一年晋封信国公,俸禄涨到了3000石;而李善长的韩国公俸禄是每年4000石,基本上,爵位提高一个档次,俸禄至少翻一番甚至更多。按照这个标准,郡王的俸禄就应该在6000石,亲王的俸禄则应该超过1万石。

 

至于亲王的特权,在帝国制度下也是符合传统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中国古代法制的最高理想。而王犯法,是不能与庶民同罪的,必须特殊处理。《史记·商君列传》里面讲商鞅变法,坚持法制理想,对于太子犯法,他的处理方式是:把太子的师傅抓起来代替太子受刑。就这样,后世还把商鞅作为依法治国的典范。也就是说,按照今人的法治观念,朱元璋做的当然不对;但按照中国古代的法制标准——即便是最理想的标准,朱元璋的做法也没有问题。

 

这样算起来,朱元璋给他儿子们的待遇符合历朝历代的制度惯例,并未特别优待。只不过因为他对官员腐败和特权行为要求特别严,大大超过了历朝历代的标准,但对亲王的待遇却未加限制。这才显得他对儿子们额外厚待,没有一碗水端平。

 

至于兵权的问题,也不是只信任亲儿子那么简单。按照朱元璋的设计:亲王只掌握出征的兵权,而没有调兵和练兵之权,军队调令必须由中央兵部发出,同时,军队的日常训练由地方指挥使负责,指挥使由中央任命。只有朝廷下令出征打仗的时候,亲王才能接管军队。而且,亲王所在的城市的守卫工作由中央统一管理,亲王要离开驻地城市必须中央批准。此外,亲王也没有征收钱粮、管理地方的权力,这些权力由布政使行使。

 

也就是说,朱元璋设计了一套复杂的军事指挥规则:军队的训练、出征、钱粮后勤和治安守卫工作分别属于不同的机构,亲王只掌握其中一部分权力。这样既可以防止武将专权,也能够防止亲王造反。皇室宗亲与武将相互制衡,只有中央枢机才能统一安排调度。而汉朝“七国之乱”前的制度是封王掌握其封国内的一切军政权力,朱元璋的分封与汉朝的分封有着本质差异。

 

从这个角度来看,朱元璋不仅不信任功臣武将,对自己的亲儿子们,也并不十分信任。

 

他真正相信的是制度,在军权上,出征、守备、训练、后勤分离;在政府权力上,则是行政权与监察权分离。

 

更高明的是,他不仅是把这些权力分开了,而且试图去隔绝掌握这些权力人之间的“旋转门”问题,也就是让不同出身背景的人掌握不同的权力,彼此之间难以交流。科举出身的文官负责行政、钱粮;武将掌握军队的训练和底层指挥;皇室宗亲负责镇守与出征;禁卫军负责监察。

 

这一套制度确实设计的不错,朱元璋自己也很满意,颁布法令,让后世子孙千万不要更改他的制度。声称只要他们严格遵守这一套制度,就能保证大明王朝江山永固、世代相传。

 

[1]《明史》,列传第二十七,

 

 

五、东厂太监

 

 

不过,事与愿违。

 

朱元璋刚一去世,他的这个制度设计就被儿子和孙子来了一个大改动。

 

新皇帝是朱元璋的孙子,亲王们都是他的叔父,害怕镇不住。就在大臣黄子澄、方孝孺等人的劝说下,开始削藩。结果引发了燕王朱棣造反,史称“靖难之役”。

 

这一次与汉朝的“七国之乱”不同,朱棣造反成功,赶走朱允炆自己当了皇帝。然后,继续削藩,把诸王的兵权全都取消了。

 

后来,朱棣还设了“内阁”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内阁首席大臣——也就是“首辅”——再次扮演了类似于丞相的角色。被朱元璋废除的百官领袖这个职位死灰复燃了。

 

这些能不能算是朱元璋“人亡政息”了呢?

 

我看还是不能算。因为,这些调整只能算是微调,并没有违背朱元璋确立的基本制度建设方向——在借重文官内阁的同时,朱棣又加强了独立监察机构的力量。

 

朱棣先是恢复了锦衣卫的审讯权。

 

洪武二十年,也就是锦衣卫设立五年之后,朱元璋下令焚毁了锦衣卫的刑具,取消了锦衣卫的审讯权。只保留其监察和逮捕的权力。其原因,应该是锦衣卫在胡惟庸案和郭恒案中大量采取刑讯逼供,整出来了不少冤案。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应该是有不少证据比较确凿的冤案反应到了朱元璋那里,他发现锦衣卫的这种审讯特权虽然有利于破案,但同时也太容易制造冤狱了。所以才做出这个决定。

 

——从这个事儿也可以看得出来,朱元璋真不是存心想制造冤狱杀那么多人。而是他发明了锦衣卫这个制度,这个制度本身会导致监察权力失控。等他看到问题之后,立刻就从制度上进行了纠正。

 

朱棣是造反起家,把他父亲指定的皇位继承人干掉了自己当皇帝,合法性就差一点。所以他一上台就恢复了锦衣卫的审讯权,作为镇压反对派的工具。

 

当了皇帝以后,朱棣还干了一件大事,就是把首都从南京迁到北京。主要原因是北方的蒙古老是来骚扰,首都设在南京很不利于抗击蒙古入侵。如果国家的主要兵力都放在北方,而皇帝本人却在南京呆着,也不利于皇位的安全。朱棣自己就是负责镇守北方的亲王,从北京起兵造反一路攻陷南京的。他也不能容许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但南方是中国的经济中心,迁都以后他对南方的政治军事力量也很不放心,何况确实有很大的反对力量反对他迁都。为了坚决镇压反对迁都的力量,并在迁都以后保持政治稳定,在正式迁都之前一年,也就是永乐十八年,朱棣设立了“东厂”。直接由自己的亲信太监来负责管理。并设立南京镇守太监一职,负责搜集南方地区的情报随时向皇帝报告。

 

东厂是一个跟锦衣卫一样的监察机构,负有情报搜集、逮捕和审讯的权力。它跟锦衣卫最大的不同是它的负责人是亲信太监,平时就住在皇宫内,可以随时向皇帝作口头汇报、听取皇帝的口头指示。而锦衣卫因为没有阉割,不可能让他们住到皇帝身边,不然后宫就乱套了,所以他们的报告还是需要走行政程序,通过奏折的形式。指挥起来不如东厂方便。

 

东厂既负责监察百官,还负责监察锦衣卫。也就是属于更高级别的监察机构。

 

对于被阉割过的官宦掌握监察权力,文官集团是深恶痛疾的。他们既有生理上鄙视宦官的理由,又嫉妒这些人不通过辛苦的科举考试就能掌握权力。所以文官士大夫们编写的各种文字材料上,无不把东厂描写得无比黑暗,里面的人无一不是人渣。

 

没有经过科举、缺乏文化固然的太监的缺点,但有没有被阉割过,似乎与人的品行操守并无可靠的联系。我们不能因为这一点,就片面听信文官士大夫的一面之词,把东厂太监们都想象成无恶不作的大坏蛋。

 

实际上,正是因为不走科举道路、而且生理上有不可恢复的缺陷,宦官对于监督文官这个职责,可以说是非常适合。因为他们跟文官集团基本上不会有职位交换,因而也就难以建立起稳定可靠的利益联系。对东厂,我们要客观的看待它:它就是一个监察机构,是明王朝制度设计中的重要一环。在这一点上,它和御史台、大理寺、都察院、六部等普通政府部门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本身并不带有特别的罪恶。

 

现在的史书谈到锦衣卫、东厂的时候,大多数会称之为“特务机构”。“特务机构”这个词本身未必就是贬义的,不过现在一般都当做贬义来用,暗示这个机构主要干一些侵犯人权、侵犯隐私等见不得人的勾当。但在明朝,“特务”能侦查什么情报?没有国民党反动派准备破坏国家建设,也没有境外反动势力搞“和平演变”。对蒙古、建州女真这些敌人的间谍行动都是文官机关负责,剩下的“特务机构”还能刺探什么情报?实际上就只剩下两个事情可以向皇帝告密:一是武将或诸王谋反,二是官员腐败或者隐瞒过失。

 

谋反的事情除了朱元璋时代,非常罕见——那时候也没东厂。这样,东厂这个所谓的“特务机构”,剩下的主要任务就是搜集对文官集团不利的情报:谁腐败、谁搞特权营私、谁制造了冤案、谁执行中央政策不力等等。东厂也有逮捕审讯的权力,但主要针对官员,不负责镇压人民的反抗。这种机构按照现在我们所理解的“特务”概念来看,不能称之为特务机构,而更接近于监察机构或者反贪局的这么一个职责。

 

一百多年后,大臣杨涟弹劾大太监魏忠贤的时候,在奏章中写道:“东厂原以察奸究贪为常,不以扰平民也。自忠贤受事,鸡犬不宁。”也就是说,即使在杨涟这种极端反对宦官专权、豁出命去跟魏忠贤死磕到底的人眼里,东厂的日常工作——至少在魏忠贤当权以前——也是“察奸究贪”,而“不扰平民”。

 

总之,设立东厂,是朱棣为了镇压政治反对派以及加强对文官集团的监督,设立的合法合理的监察机构。是朱棣对朱元璋政治设计的一个改进。

 

朱元璋的制度过分强调皇帝的作用——取消丞相以后成天没日没夜的干活,相当于把以前丞相和皇帝两个人干的活自己一个人干了。朱棣受不了这个,一般皇帝也肯定受不了。更何况朱棣还比较喜欢带兵亲征,出去打蒙古。所以他不得不更加倚重文官集团,设立内阁,给他们更多的决策权;对应的,就加强锦衣卫和设立东厂,保证文官权力受到更严格的监督。相对于朱元璋的制度,朱棣的改革更为合理。它不需要一个神一样的皇帝,只需要一个普通才干的皇帝,就能驾驭。

 

 

六、洪武之治

 

 

把前面这些个事儿讲清楚以后,我们再来全面的评价一下朱元璋和他制定的政策。

 

首先讲他的缺点。就是叶巨伯那篇奏折里面总结的八个字“分封太侈、用刑太繁”。由于分封太多、亲王权力太大,最终导致了朱元璋死后很快就爆发了朱家内部争夺皇位的内战。这说明他设计的分封制度有很大缺陷,能力不足的皇帝难以驾驭。还有就是这显示了他并不是一个完全的大公无私的人,对自己的儿子是很有私心的。这是他的局限性。

 

第二个就是“用刑太繁”。反腐败当然是好的。但如此大规模的诛连和杀戮并不完全必要,里面无疑有很多很多的冤案。贪污腐败在帝国制度下是不可能禁绝的。甚至可以说有很大的合理性。

 

官员贪污,并不一定意味着他就会把好事办成坏事,把有利于老百姓的事儿办成危害老百姓的事儿。有的时候,他只是从办好事中间收一点好处,事情还是办得好的。这种好事坏事的界限比较模糊。

 

官员贪污腐败这个事情的是非曲直太复杂,这里也不必细说。总之,在古代官场,要求官员完全不贪污是做不到的。人情、官场都说不过去。不接受官场的潜规则,自己很有可能先被淘汰出局了。所以,对贪污数额不大的,即使被揭露出来,也应该以教育、警告、处分为主。死刑应该只适用于少数性质比较恶劣的案例。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朱元璋对腐败官员的处罚力度都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他过于急切的想要建立一个完全或者说几乎没有贪污腐败的政府,先是杀人太多,然后激起了官僚集团的剧烈反抗,导致了胡惟庸谋反和蓝玉谋反这种大案,然后又杀了更多的人。这里面一定有大量的冤案,也有大量犯了错误但是罪不至死的“准冤案”。其结果,大量的精英人才被杀,或者不敢出来做事。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像《明史》中记载的朱元璋在位时期的几个著名“清官”,如礼部尚书吴琳、弘文馆大学士罗复仁等等。这些人是真清廉,吴琳退休回家自己下田种庄稼,罗复仁一直住在一个破房子里面,刷灰都要自己动手。这种人朱元璋最喜欢。有一次他亲自跑到罗复仁家里去看,连个平整一点的凳子都没得坐,回来就赐给了他一座豪宅。罗复仁跟朱元璋说话,经常直言不讳的批评他的各项政策,老朱从不介意,还像普通官员一样称呼罗的外号“老实罗”[1]

 

但是,吴琳罗复仁这些人,在国家高官的位置上,也没有做出什么突出的贡献。按照朱元璋的风格,他们肯定不会偷懒,一定是勤勤恳恳,尽心尽力的完成了本职工作,不能称之为“庸官”。但作为正部级以上的高官,我们除了要求他勤勤恳恳以外,确实是可以要求更多一些的。

 

到了最后,朱元璋留给皇位继承人朱允炆的人才班底,像黄子澄、方孝孺这些人,也都是类似于吴琳、罗复仁这样的“老实人”。这些人确实不贪污不腐败,也绝对忠于皇帝,拼命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后来宁死也不投降朱棣。从这个角度来看,朱元璋看人很准,选对了人。但问题是他们无能,丢掉了政权,朱元璋交给他们的核心任务没有完成。这就是再怎么清廉、再怎么忠君、再怎么肯干也不可弥补的错误。

 

所以,“分封太侈、用刑太繁”确实是朱元璋的两个大问题。分封太侈,则人心不平,反腐败的公信力大幅度下降,而且导致了地方军事势力做大;用刑太繁,则人才凋零,有才干的人或者被诛连杀掉,或者避祸不出,留下一些老实巴交的书呆子来治理国家。这两个原因共同导致了靖难之役的战乱,给人民带来的巨大的灾祸。

 

朱元璋的反腐败,力度之大、用刑之严,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显而易见,腐败并未根绝。他自己在晚年也感慨:我当皇帝以来,大力惩治贪官,但是怎么杀也杀不完。早上杀掉一批,晚上就又有人贪污。刚刚任命的官员,都清廉正直,当官久了,全都又奸又贪。

 

以上这些,都是事实。但我们能不能因为这些,就说朱元璋的肃贪行动就是失败的,甚至错误的呢?

 

我们首先要想一想:治国反腐,怎样才算是成功了?

 

有很多人,论及朱元璋反腐,总喜欢拿两条理由来说他失败了。第一条就是没有彻底根除腐败,杀了那么多人,还是没能杜绝腐败,所以反腐行动失败了;第二条,就是所谓的“人亡政息”。也就是朱元璋死后,他制定的严厉的反腐法律就再也没有被执行,贪污八十两不再可能被处死,贪污再多也没有剥皮实草一说了。《大诰》也不再作为处理官员的法律依据。官场腐败很快就恢复到了跟以前朝代差不多的“常态”。所以,反腐行动失败了。

 

但是,我以为,仅凭这两点,并不能得出朱元璋反腐失败的结论。

 

反腐成功还是失败,不能以是否“彻底根除腐败”为标准。当今世界上的主要国家——也可能是全部国家——都做不到彻底根除腐败。很多所谓的“民主国家”如菲律宾、印度,腐败现象仍然极为严重。发达国家如英美、日韩等国,腐败行为同样屡见不鲜。为什么到了朱元璋这里,就有那么多人一定要求他根除腐败才算成功呢?拿着今天都达不到的标准,去要求六百年前的老朱,显然过于苛刻了。

 

由于缺乏具体的统计数据,我们无法对朱元璋的反腐效果做精准的评估。但可以肯定的是,朱元璋的反腐行动极大的震慑了官僚集团,极大的降低了官员的腐败状况,具体多少,不好说。

 

我们假设,有可能原本官员们收受贿赂的比例是99%,经过朱元璋的整顿,降低到了80%——仍然有绝大部分官员是腐败的。如果是这样,可不可以算取得了成功呢?我觉得可以算成功。

 

或者说,本来官员们都是明目张胆的收受贿赂,原来敢一次收一百两银子的,现在只敢偷偷摸摸的收,每次最多只敢收50两。算下来整个官僚集团一年少收的贿赂可能有几百万两甚至上千万两银子。这算不算反腐败取得成功了呢?我觉得也可以算。

 

还有,有可能原来官员们胆子很大,人命官司都敢收受贿赂给摆平了;现在胆子变小了,普通的民事案件比如强买强卖别人的土地,他仍然敢于徇私枉法,但是涉及到人命的案件,因为影响大,就不敢胡乱判决了,必须秉公办理。这样算不算反腐败取得成功了呢?我觉得也可以算。

 

——反腐成功不成功,并不是看有没有“根除”腐败,而是要看它在多大程度上减轻了腐败现象和它带来的危害。

 

至于说“人亡政息”,也是一个过于理想化的标准。

 

是不是只要当权者死了之后,有一些政策没有被遵守,我们就能说他“人亡政息”了呢?我看不能这样说。

 

朱元璋死后,主要的政治设计、制度安排都延续了下去。一些个别的政策制度被后人修改了,不管是改好了还是改坏了,都上升不到“人亡政息”的高度。即使像隋文帝杨坚那样,选了一个暴君儿子当继承人,把隋朝搞垮了。我们也不能说他就“人亡政息”了。他为中华帝国制定的一系列重要制度被唐王朝继承了,才有了后来的大唐盛世,也可以算是成功的。更何况朱元璋建立的大明王朝延续了两百多年才灭亡,给中国人带来了两个多世纪的和平稳定。怎么能说“人亡政息”呢?明明是“人亡政兴”嘛。

 

《儒林外史》里面有一段话很有意思,是一个卖酒的店家说的。 “小老还是听见我死鬼父亲说:在洪武爷手里过日子各样都好。二斗米做酒,足有二十斤酒娘子。后来永乐爷掌了江山,不知怎样的,事事都改变了,二斗米只做得出十五六斤酒来。’ ……怎得天可怜见,让他们孩子们再过几年洪武爷的日子就好了!”这个小说情节当然不能作为证据,但似乎也可以作为民间对洪武年间生活状态的一种记忆和评价。

 

“官场潜规则”这个词的发明者、历史学者吴思就说:“血洗之下,洪武年间的官场乃是整个明朝最干净的官场。[2]”后来又说:“应该怎么评价洪武年间的贪污腐败程度?朱元璋自己的主观感觉是问题很严重,抱怨贪官污吏怎么就杀不光,但是后代百姓的主观评价却是:那会儿比现在好多了。[3]”也就是说,朱元璋对治理腐败有点要求太高,虽然自己老觉得没有达到目标,其实对帝国时代的中国老百姓来说,已经非常满意了,比他们记忆中的任何时代都要好。

 

除了反腐败,朱元璋还做了很多事情——每天批阅20万字的奏章不是白干的。

 

首先,除豪强。他也跟汉武帝一样,无情的打击地主豪强的利益。利用行政手段搞强制迁徙,使豪族地主离开原有土地,集中到濠州、京师、山东、山西等处,把他们的一部土地入官,一部分分给农民。在明初三大案中,跟官员勾结的豪强家族被诛杀殆尽。

 

——这事儿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了不得的大事。但在朱元璋手里,因为他反腐败太厉害,收拾豪强竟然成了“搂草打兔子”一样顺手就搞掂的小事。

 

第二,建军屯。他下令边防军在本地屯田,平时一边进行军事训练一边耕田,这样就可以生产大量的粮食供应军队,避免从内地运输粮食的麻烦,也减少了农民的负担。

 

第三,丈田亩,朱元璋用20年时间,任用大量监生,大规模地举行了土地的清查丈量和人口普查,为农业决策,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情。中国历史上,由于豪强贵族经常采用隐瞒土地、庇护人口的方式来逃税,所以真实的田亩和人口数量长期都是一笔糊涂账。只有把田亩测量清楚,才能保证国家税收公平,不然征税就只征到平头老百姓身上,而拥有万亩良田的大地主却不用交税。

 

自从东汉豪强地主称雄以来,一千年多中,无数政治家梦寤以求却没能做到的事情,朱元璋做到了,而且很成功[4]

 

第四、修水利。1356年,郭子兴去世以后,朱元璋刚刚当上主公,军队上的事儿还没有顾得过来,就下令设营田司,专门负责修建农田水利。后来又定一条规矩:凡是关于农田水利的奏章,第一时间呈报。相当于现在中央每年的第一号文件,一定是农业,就是表示中央对农业最重视。经过多年的努力,到洪武二十八年十二月未,统计“开天下郡县塘堰 凡四万九百八十七处。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陂渠 堤岸五千四十八处”。[5]

 

此外,还有大规模的组织赈灾。因为古代农业基本靠天吃饭,我们前面说了,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多发的国家,那么大的疆域,每年总有几个省不是旱灾就是水灾,随之而来的就是大面积的饥荒。所以朱元璋每年都会根据灾害情况,组织跨省调运粮食救灾。

 

——以上这些工作,很重要的一个基础,就是要有一个相对比较廉洁高效的官僚体系去运作。如果官员腐败,不管是修水利还是救灾,都会从善政变成暴政。像元朝治理黄河,统治者也是好心,结果治理出了农民大起义,把元朝给推翻了,就是官僚集团腐败造成的。朱元璋的大规模反腐行动,为这些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最重要的组织基础。

 

比如测量天下田亩。朱元璋是派国子监的监生下去干的。这个制度很有新意——测量是技术活,不需要很有经验也能做,关键是不要被豪强收买。所以朱元璋不让地方官去量,而是初出茅庐的书生去干,就不太容易跟地方豪强勾结。但这些人也可能收受贿赂,那怎么办?《大诰》里面就有处理方法,我们在前面讲过了:有一次朱元璋派了几百个监生出去考察黄河灾情,最后查出来有141人接受宴请、收受贿赂。朱元璋下令:141人全部杀掉。所以,历朝历代都丈量不清楚的田亩,到了朱元璋这里轻松搞定。以前老是量不清楚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腐败问题;腐败问题一解决,马上就量清楚了。

 

朱元璋的做法虽然粗暴,但确实有效。而且他也不是只会杀人,还会辅之以各种制度设计来系统的解决问题。严刑峻法与制度设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才是老朱的高明之处。

 

到了洪武二十六年,全国耕地达到800万顷,比北宋巅峰时期的500万顷还多出了300万顷;人口达到6600万人,比元朝巅峰时期的5900万人增加了近600[6]。考虑到朱元璋清查土地和人口比较彻底,可能未必超过这么多。但这个数据至少可以说明:朱元璋只用了二十六年,就把国民经济就从战乱后百废俱兴的局面,治理得接近甚至超过元朝和北宋的鼎盛时期。这是了不起的政绩。

 

洪武中期的一首民谣也反映了当时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的局面:“山市晴、山鸟鸣,商旅行、农夫耕,老瓦盆中洌酒盈,呼嚣墮(音:辉)突不闻声。[7]”首都南京的人口,开国时候只有20万,到洪武二十七年的时候已经突破了70万,各种商业贸易和手工业都极为繁荣。这一段时期,因此也被称为“洪武之治”。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百度“朱元璋 反腐败”,前面好多页全都是反思“朱元璋反腐败为什么失败”的文章。我左看右看,就看不出来他哪里失败了?天下大治,民生幸福,国祚绵长。怎么就失败了呢?

 

——一个出身最贫困家庭的叫花子,立志要杀尽天下贪官,在天下大乱之中崛起,统一中国,当了皇帝。在位三十一年,杀掉贪官无数。然后,他和那些反腐败剩下的官员们一起,建立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帝国的辉煌延续两个多世纪。为中国人带来了历史上最长的和平与繁荣的时光。皇帝本人也活了七十多岁,善终。这叫失败,那我很想知道什么叫成功?

 

我们评价一个政治家的执政成败,不能用绝对的、理想的标准去评价。而应该结合时代背景进行客观的评价。反腐败成功不成功,主要看最后有没有给人民带来好处。从提高政府效率、增加老百姓的安全感、公平感和生活质量的标准去看。我们可以说:朱元璋的反腐行动,是成功的,而且是极大的成功。

 

我觉得,现在那么多人不惜忽视如此显而易见的事实,也要一口咬定朱元璋的反腐行动是失败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朱元璋杀人太过分、太恐怖了。为了避免这种恐怖血腥的情况再度发生,所以一定要把整个反腐行动的成效否定掉。

 

我认为,这种做法是一种掩耳盗铃的行为。朱元璋的反腐败,从最终的效果来看,就是成功的,我们不管立场如何,首先要学会尊重事实。后世在借鉴学习的时候,对待贪腐行为,该严刑峻法就是要严刑峻法;另一方面,这里面可能有很多冤案,而且带来的恐怖气氛导致政府人才素质下降,这些错误和教训也要充分吸取。我们不会因为肯定朱元璋的反腐成就,就要简单复制他的政策,而是应该在他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学习好他“严刑峻法与制度设计两手抓”的成功经验,反思其简单粗暴、过度株连的教训,争取比朱元璋做得更好。这样,才是真正实事求是的态度。

 

前面我也说,吴晓波说他想穿越回宋朝。这一点很明智,高级知识分子要穿越回到古代,就是宋朝最舒服;但是普通老百姓要穿越呢?宋朝就很糟糕。对内,官员们待遇丰厚、贪污腐败、横行霸道;对外,不断的丧师失地、年年巨额纳贡,这些成本全都要从普通老百姓头上出。

 

所以,如果你不能去做官或者攀上官员豪强家族当靠山的话,就不要去宋朝了。去哪个时代最好呢?应该就是去朱元璋的时代最好。谋反案或者贪污案这些事情跟小老百姓是沾不上边的,不用担心杀头灭族之祸。相反,税收很低,农业税和商业税都是三十税一,此外,朱元璋还特别规定,对于农业生产工具和人民日常婚丧嫁娶需要使用的布料、舟车等物品,一律免税。不管是种田还是做点小本生意都比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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